三水镇社区工作站实施方案
4、计生、治安、环卫等临时聘用工作人员经费,按各类人员的配备标准和劳动定额核定。
七、社区工作站的经费保障和财务管理
1、社区工作站专职工作人员和临聘人员的工资福利性经费和工作经费纳入镇财政预算。
2、社区工作站和社区居委会分别设立帐户,独立核算,由镇会计中心统一管理,并接受镇财政、审计、民政部门的监督。
八、社区工作站与镇、社区党组织的社区居委会的关系
1、社区工作站在镇党委、镇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镇政府对社区工作站的各项工作进行日常监督和年度考核。
2、社区党支部是社区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社区工作站要积极协助社区党支部开展党建各项工作,社区党支部组织党员代表对社区工作站的各项工作进行评议、监督。
3、社区工作站与社区居委会没有隶属关系,应相互协作,共同推进社区建设,努力构建和谐社区。社区工作站应为社区居委会开展各类社区服务提供便利和条件。
4、社区工作站负责执行社区居委会的决议,对本社区公共事务进行日常管理。
九、社区工作站的制度建设
社区工作站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包括社区工作站、社区居民委员会等组织参加的社区事务协商议事会议制度、廉政建设制度、社区事务公开制度、财务制度、学习制度,岗位责任制和奖惩制度等。
十、具体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1、2006年2-3月为调查研究、制订方案阶段。
2、2006年3-5月为宣传、发动阶段。
3、2006年5-8月为实施阶段。
4、9月上旬召开试点工作会议,总结经验,查找不足。
(二)具体要求
1、于2006年5月30日前,将实施方案和试点社区居委会名单一并报送区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根据试点工作的开展,制订配套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同时抄报区社区建设领导小组。
3、镇各社区要切实加强领导,对试点工作要全程跟踪、指导,发现问及时上报,共同推进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4、各社区建设成员单位要积极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大力支持试点各项工作,合力推进社区建设,共同构建和谐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