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创建现代文明机关,优化政务环境”活动的通知
(四)创建廉政型机关。以廉政建设为中心,通过强化教育,落实制度,建设具有拒腐防变能力的文明机关。
1、加强廉政教育。深入开展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主题廉政教育,结合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利用正面典型和反面案件,以德服人,以案警人,引导机关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利观、地位观、荣誉观。
2、落实廉政监督制度。严格遵守党的四大纪律和八项要求。不断完善局班子诺廉、述廉、评廉、考廉制度,增强班成员的廉洁自律意识。建立“两书一卡”(党员干部廉政责任书、廉洁自律承诺书、服务对象监督卡)制度,聘请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实现党内监督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监督实效。
3、严肃案件查处。按照“为民、务实、清廉”原则,着重查处违反人事工作纪律、影响政务环境,尤其是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对腐败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腐败分子决不姑息迁就。
三、保证措施
(一)加强领导。整个活动在党局委和局班子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创建现代文明机关,优化政务环境”活动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局长陈宝印任组长,各党委委员和副局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整个创建活动日常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和组织推动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党委委员、副局长侯建钧同志兼任。
(二)落实责任。创建活动坚持岗位责任制,实行一般同志对科长(主任)负责,科长(主任)对分管局长负责,分管局长对局长负责,局长对全局负责。同时,将以科室为单位开展评比活动,评比结果列入年终岗位目标考核,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三)加检查督导。局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对各全局创建活动随时进行检查,不定期召开科长(主任)汇报会,发现解决出现的各种问题,对活动开展滞后的科室,及时进行督导,确保活动整体推进,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