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
7. 原服务单位和服务地国有企事业单位有职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应优先考虑接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参加支教服务的志愿者,并符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相关要求的可报名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服务期满自主创业的,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
8. 志愿者服务期满1年考核合格后进入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由接收单位按照所任职务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其职务工资标准;其服务期限,计算为工龄,其服务时间视同养老、工伤、医疗、事业等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在今后晋升中高级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
9. 对在校期间获得助学贷款且服务期间确有还贷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参加西部计划的,学校应为其展期还贷提供帮助。
10. 西部计划志愿者在服务期间,享受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详见附件3)。
11. 服务期为1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铜奖奖章;服务期为2-3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银奖奖章;表现优秀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金奖奖章。表现特别优秀的推荐参加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十大杰出青年志愿者、国际青少年消除贫困奖等评选。
12. 各地出台的政策如优惠于以上政策则参照各地政策执行。西部计划各专项行动制定的相关政策如优惠于以上政策则参照其政策执行。
全国项目办将深入研究、加强协调,进一步做好西部计划与相关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专门项目的待遇政策的衔接工作。各省项目办也要与省有关部门积极沟通,争取党政大力支持,为西部计划志愿者提供良好的政策保障。
六、经费保障
1.志愿者补贴。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一定补贴。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680元,同时根据所在服务地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按照人事部、财政部《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全国有984个县、市、区纳入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每月津贴标准分别为:一类区65元,二类区120元,三类区215元,四类区370元,五类区640元,六类区950元),按月发放。具体标准由省项目办与本省财政厅联系后做相关解释。交通补贴按志愿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务地之间的实际里程发放,每年发放两次。志愿者的生活补贴和交通补贴由全国项目办划拨至服务省指定专户,服务省项目办统一拨付至志愿者所持银行卡中;志愿者所在服务县、服务单位要切实关心爱护志愿者,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有条件的地区和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志愿者适当生活补贴。
2.志愿者保险费用
志愿者保险由全国项目办统保,保费为每人200元。
3.志愿者体检费。由中央财政按照人均200元的标准给予支持,全国项目办在志愿
www.xuehuiba.com 者到岗后按照各省实际到岗人数一次性拨付给招募省项目办,由省项目办根据实际情况分配。4.其它经费。各级项目办要积极争取在同级财政安排的专项工作经费中,列支培训、项目管理工作经费。服务县项目办应结合实际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将西部计划纳入当地年度重点工作范围,并将管理经费列入同级地方财政预算。
附件:
1.西部计划服务岗位申报表
2.20xx年西部计划体检标准、体检项目
3.西部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