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程序、注意事项及有关工作制度
[10-16 11:08:58] 来源:http://www.xuehuiba.com 规章制度 阅读:8299次
概要:⑤将有关入党材料上报党委(或党工委)组织委员预审,预审通过后将入党材料退回支部发展。未经党委同意不能提交支部党员大会通过。⑥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中的1-6页,没有内容的栏目写上“无”,不能空缺,并在第6页签名、盖章,日期真实。入党志愿的主要内容包括:谈谈对党的认识,表明入党的决心;指出为什么要入党,写明入党动机;阐述入党后该怎么做,怎样成为一名合格的中共党员。应体现自愿入党。⑦两位入党介绍人分别在“入党介绍人的意见” 栏目上填写意见,体现愿意作为介绍人,并签名、盖章,日期真实。两位入党介绍人必须为中共正式党员。⑧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表决,形成支部决议,在“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栏目上填写“决议”。决议内容客观、规范,并签名、盖章,日期真实。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内容包括:支部党员大会情况、党员讨论意见情况和党员大会表决情况。⑨支部在7天内把发展对象的入党材料报送党总支,党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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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将有关入党材料上报党委(或党工委)组织委员预审,预审通过后将入党材料退回支部发展。未经党委同意不能提交支部党员大会通过。
⑥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中的1-6页,没有内容的栏目写上“无”,不能空缺,并在第6页签名、盖章,日期真实。
入党志愿的主要内容包括:谈谈对党的认识,表明入党的决心;指出为什么要入党,写明入党动机;阐述入党后该怎么做,怎样成为一名合格的中共党员。应体现自愿入党。
⑦两位入党介绍人分别在“入党介绍人的意见” 栏目上填写意见,体现愿意作为介绍人,并签名、盖章,日期真实。两位入党介绍人必须为中共正式党员。
⑧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表决,形成支部决议,在“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栏目上填写“决议”。决议内容客观、规范,并签名、盖章,日期真实。
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内容包括:支部党员大会情况、党员讨论意见情况和党员大会表决情况。
⑨支部在7天内把发展对象的入党材料报送党总支,党总支通过后报送党委,党委进行谈话,在“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进行谈话和对申请人入党的意见”栏目上填写“意见”,内容客观,并签名、盖章,日期真实。两位谈话人必须是正式党员,必须一名党委委员。谈话“意见”应该指出存在的主要缺点和不足,向党委提出是否吸收的建议。
⑩党委把发展对象的入党材料报送区委组织员室预审,区委组织员室签署意见后退还党委审批。
2、注意事项:
①征求群众意见座谈会和进行民主测评的到会群众要有代表性,人数要达到要求,座谈会和公示记录详细,民主测评“票”等妥善保存。
②确定发展对象的支委会的到会支委人数和赞成支委人数足够,记录详细,点名签到情况完整,会议记录妥善保存。
③在外调等材料搜集齐后才能进行政审。综合政审材料要指出主要的缺点和不足。未经政审的不能发展入党。
④党委在预审时要求综治、计生管理部门开具证明。
⑤《入党志愿书》中的1-6页必须由发展对象亲自填写。若发展对象属文盲的,由支部指定党员按发展对象的口述内容代为填写,发展对象签名、盖章,日期真实。否则,视为违反入党自愿原则。《入党志愿》和《入党申请书》内容不一样,不能照抄。
⑥支部党员大会发展对象所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以上,才能获得通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不能扣除“五种人”,否则,可能造成支部决议无效。不能不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否则,视为弄虚作假、伪造入党材料。支部决议要指出主要的缺点和不足。发展对象必须到会宣读《入党志愿书》中的1-6页,否则,视为违反入党自愿原则。实行“票决制”的党支部须按票决制的规定表决。
⑦入党介绍人对自己要介绍入党的人不能投弃权票,更不能投不赞成票。
⑧通过书面意见表达个人意愿的,必须有赞成或反对或弃权的等明确内容。否则,将书面意见无效。以通过书面意见表达个人意愿的,不作为到会人数,但得票有算。
⑨ 党委必须在支部党员大会之日起3个月内研究审批,特殊情况不能超过6个月。
四、转正阶段:(1--2年)
1、基本程序
①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宣誓。
②党组织要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每半年对预备党员进行一次考察,并将考察情况及时记录在《预备党员考察表》上,考察情况作为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的重要依据之一;预备党员调动工作时,及时将档案材料转入调入单位党组织。
③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本人必须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支部应按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不完全具备条件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最短不少于半年,最长不超一年。不具备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④支委会、支部党员会议与党委会议的要求与吸收过程基本一致。
2、注意事项:
①转正审批不能超3个月。预备期必须满一年。
②本人也必须亲自写转正申请书,并到会宣读《转正申请书 www.xuehuiba.com 》。
五、有关工作制度:
1、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方面
①建立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动态管理制度。“两个信息库”:健全完善区委组织部、基层党委(党工委)入党积极分子信息库。“两套管理档案”:建立健全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支部入党积极分子管理档案。“每年两次研究”:基层党委(党工委)每半年听取一次关于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情况的汇报,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进行一次分析,并采取有力措施,保证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数量和质量;基层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依据考察情况,及时调整入党积极分子人选。“保持一个常量”: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要保持一定的常量,与当年发展党员数的比例应保持在3:1左右;人口较多的农村党支部应有5-10名入党积极分子,人口较少的农村党支部应有3-5名入党积极分子;各基层党支部在一个月内要将新确定和新取消的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组织备案。“每年两次上报”:基层党委(党工委)在每年的5月、11月将新确定和新取消的入党积极分子报区委组织部备案,没有上报备案的不得列为发展对象。
②坚持和完善“推优”制度。要重视发挥共青团的作用,积极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28周岁以下团员入党,一般要有基层团组织的推荐意见。要调动妇联组织参与培养妇女入党积极分子的积极性,协助党组织做好发展女党员工作。
③完善入党积极分子集中培训制度。发展对象在入党前必须经过党委(党工委)的集中培训(时间为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未经培训和已培训未通过测试取得合格证书的原则上不能审批入党。入党积极分子所获得的培训合格证书,一年内有效。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和区直机关党工委每年至少举办一期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对新增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集中培训。
⑤将有关入党材料上报党委(或党工委)组织委员预审,预审通过后将入党材料退回支部发展。未经党委同意不能提交支部党员大会通过。
⑥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中的1-6页,没有内容的栏目写上“无”,不能空缺,并在第6页签名、盖章,日期真实。
入党志愿的主要内容包括:谈谈对党的认识,表明入党的决心;指出为什么要入党,写明入党动机;阐述入党后该怎么做,怎样成为一名合格的中共党员。应体现自愿入党。
⑦两位入党介绍人分别在“入党介绍人的意见” 栏目上填写意见,体现愿意作为介绍人,并签名、盖章,日期真实。两位入党介绍人必须为中共正式党员。
⑧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表决,形成支部决议,在“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栏目上填写“决议”。决议内容客观、规范,并签名、盖章,日期真实。
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内容包括:支部党员大会情况、党员讨论意见情况和党员大会表决情况。
⑨支部在7天内把发展对象的入党材料报送党总支,党总支通过后报送党委,党委进行谈话,在“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进行谈话和对申请人入党的意见”栏目上填写“意见”,内容客观,并签名、盖章,日期真实。两位谈话人必须是正式党员,必须一名党委委员。谈话“意见”应该指出存在的主要缺点和不足,向党委提出是否吸收的建议。
⑩党委把发展对象的入党材料报送区委组织员室预审,区委组织员室签署意见后退还党委审批。
2、注意事项:
①征求群众意见座谈会和进行民主测评的到会群众要有代表性,人数要达到要求,座谈会和公示记录详细,民主测评“票”等妥善保存。
②确定发展对象的支委会的到会支委人数和赞成支委人数足够,记录详细,点名签到情况完整,会议记录妥善保存。
③在外调等材料搜集齐后才能进行政审。综合政审材料要指出主要的缺点和不足。未经政审的不能发展入党。
④党委在预审时要求综治、计生管理部门开具证明。
⑤《入党志愿书》中的1-6页必须由发展对象亲自填写。若发展对象属文盲的,由支部指定党员按发展对象的口述内容代为填写,发展对象签名、盖章,日期真实。否则,视为违反入党自愿原则。《入党志愿》和《入党申请书》内容不一样,不能照抄。
⑥支部党员大会发展对象所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以上,才能获得通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不能扣除“五种人”,否则,可能造成支部决议无效。不能不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否则,视为弄虚作假、伪造入党材料。支部决议要指出主要的缺点和不足。发展对象必须到会宣读《入党志愿书》中的1-6页,否则,视为违反入党自愿原则。实行“票决制”的党支部须按票决制的规定表决。
⑦入党介绍人对自己要介绍入党的人不能投弃权票,更不能投不赞成票。
⑧通过书面意见表达个人意愿的,必须有赞成或反对或弃权的等明确内容。否则,将书面意见无效。以通过书面意见表达个人意愿的,不作为到会人数,但得票有算。
⑨ 党委必须在支部党员大会之日起3个月内研究审批,特殊情况不能超过6个月。
四、转正阶段:(1--2年)
1、基本程序
①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宣誓。
②党组织要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每半年对预备党员进行一次考察,并将考察情况及时记录在《预备党员考察表》上,考察情况作为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的重要依据之一;预备党员调动工作时,及时将档案材料转入调入单位党组织。
③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本人必须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支部应按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不完全具备条件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最短不少于半年,最长不超一年。不具备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④支委会、支部党员会议与党委会议的要求与吸收过程基本一致。
2、注意事项:
①转正审批不能超3个月。预备期必须满一年。
②本人也必须亲自写转正申请书,并到会宣读《转正申请书 www.xuehuiba.com 》。
五、有关工作制度:
1、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方面
①建立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动态管理制度。“两个信息库”:健全完善区委组织部、基层党委(党工委)入党积极分子信息库。“两套管理档案”:建立健全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支部入党积极分子管理档案。“每年两次研究”:基层党委(党工委)每半年听取一次关于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情况的汇报,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进行一次分析,并采取有力措施,保证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数量和质量;基层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依据考察情况,及时调整入党积极分子人选。“保持一个常量”: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要保持一定的常量,与当年发展党员数的比例应保持在3:1左右;人口较多的农村党支部应有5-10名入党积极分子,人口较少的农村党支部应有3-5名入党积极分子;各基层党支部在一个月内要将新确定和新取消的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组织备案。“每年两次上报”:基层党委(党工委)在每年的5月、11月将新确定和新取消的入党积极分子报区委组织部备案,没有上报备案的不得列为发展对象。
②坚持和完善“推优”制度。要重视发挥共青团的作用,积极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28周岁以下团员入党,一般要有基层团组织的推荐意见。要调动妇联组织参与培养妇女入党积极分子的积极性,协助党组织做好发展女党员工作。
③完善入党积极分子集中培训制度。发展对象在入党前必须经过党委(党工委)的集中培训(时间为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未经培训和已培训未通过测试取得合格证书的原则上不能审批入党。入党积极分子所获得的培训合格证书,一年内有效。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和区直机关党工委每年至少举办一期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对新增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集中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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