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若干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 到乡镇及其以下基层工作的师范类、医学类、农林牧类、水利类、政法类等第一学历为国民教育本科毕业生,经年度考核合格者,除第一年上浮一级工资外,5年内每人每年发给5000元生活补贴,5年以后仍在基层工作的,上调一档职务工资。考核工作由市、县区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上述生活补贴、调资所需资金从各级人才开发专项资金中列支。
第十九条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到各类所有制企业和中介机构从事生产经营和服务管理活动的,签订停职留薪协议,5年内保留原身份人事关系、工资待遇不变。5年内遇单位竞争上岗时,可回单位竞争上岗。经过竞争未能上岗或停职留薪5年期满的,按协议办理辞职或辞退手续,人事关系移交人才交流中心托管。其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关系,按现行政策,给予接续和转移。
第二十条 从2010年起,对当年评为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陕西省有突出贡献专家、陕西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和入选省“三五人才工程”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每人发给6000元一次性奖金;入选市“225人才工程”第一、二、三层次人选的,分别发给6000元、5000元、4000元一次性奖金,所需资金从市人才开发专项资金中列支。
第四章 引进人才和智力
第二十一条 实行柔性人才政策,把引进人才和引进智力结合起来。重点引进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学科带头人、技术带头人;主导产业、重点建设项目、重点科研项目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国民教育本科以上的年轻优秀专门人才;具有特殊技能的各类实用型人才。
引进人才和智力采取调动、聘用、兼职、挂职、科研和项目合作、技术入股、技术承包、投资兴办企业、担任顾问和咨询等多种形式。
第二十二条 引进人才的主体是用人单位。各级党政机关引进(接收)急需的国民教育本科以上毕业生和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人才,按专业对口的原则由组织、人事部门会同编制部门派遣到相应的单位工作。
市级党政机关和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引进(接收)急需的国民教育本科以上毕业生和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人才,可以适当超编,先进后出。
自收自支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引进(接收)上述人才,不受单位编制限制,可以超编进人。
引进(接收)的上述人才,由组织、人事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进行考试或考核,编制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上编手续。
第二十三条 国有事企业单位引进的专业技术人才和有特殊技能的高级技术工人,其住房、工资待遇、工作条件等,由用人单位与本人进行协商确定。可实行年薪制,可以资金、管理、专利、技术、信息等要素参与分配等办法,确定其报酬。企业用于人才引进费用,可进入成本,在技术开发费中列支。
第二十四条 由市人才交流中心建立在外工作的延安籍知名人士、专家、学者名录库,加强联系,鼓励其为家乡建设出谋划策、招商引资、提供信息。
第二十五条 建立引进人才、引进智力的激励机制。对引进人才、引进智力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奖金从各级人才开发专项资金中列支。
第五章 教育和培训
第二十六条 强化基础教育,落实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建立贫困学生资助制度,推进高中教育标准化建设,扩大规模,降低收费,提高质量。
整合教育资源,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在现有的技校、职校、部分干校和中专学校的基础上组建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培养产业开发所需的高技能实用人才,并对劳务输出人员、下岗失业人员以及新增劳动力进行专业技能培训。
第二十七条 按照建设学习型社会的要求,把人才的教育培训纳入市、县区、单位的发展规划,建立带薪学习和经费保障制度,构建继续教育和终身教育体系。
在充分发挥市内教育机构作用的基础上,在西安、沿海地区和境外建立各类人才教育培训基地。
全力支持延安大学、延安教育学院、延安电大等学校的建设和发展,使其成为培养全市较高层次人才队伍的重要基地。
第二十八条 采取脱产培训与在职自学、中长期进修与短期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对各类人才分级分类进行培训。用5年左右的时间,将全市党政干部、企业经营管理者和专业技术人员普遍轮训一遍。各级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有
www.xuehuiba.com 计划地组织两次以上农民实用技术人才的培训,确保每年为每村培训3—5名实用技术人才。第二十九条 对各级各类干部参加的培训、在职学习、学历教育的学习成果实行学分制考核,作为干部使用、晋级的依据之一。
第六章 人才市场建设
第三十条 市、县区人事部门直属的人才市场建设经费,作为公益性支出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快市人才市场建设,尽快实现省、市、县区人才市场信息联网。
实现市、县区人才交流中心与人才市场管办分离,政事分开,引入市场机制,实行企业化管理。鼓励市内外行业和民办人才中介机构进入延安人才中介市场。完善市场准入规则,依法规范市场行为。
第三十一条 进一步完善市、县区人才市场体系。办好基础性人才市场、完善区域性人才市场、发展农村人才市场、培育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市场,通过人才市场合理配置人才资源。
第三十二条 建立和完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市、县区人事行政部门要按照中、省有关规定,尽快建立和完善人事争议仲裁机构,依法及时、公正、有效地处理人事争议,保障用人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第七章 组织领导
第三十三条 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党管人才的要求,把人才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本文由网站www.xuehuiba.com收集整理]存在的问题。各级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第一资源”开发。把人才工作纳入各级目标责任制管理,做为考核各级领导尤其是主要领导的重要内容之一。
第三十四条 正确处理党管人才与尊重人才成长规律、市场配置人才资源、依法管理人才的关系,最大限度地把人才吸引和凝聚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西部经济强市的伟大事业中来。
- · 财务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 · 手机话费报销管理制度
- · 机关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 · 先进性教育活动工作制度
- · 转渠口学区定西小学班主任责任书
- · 效能投诉网管理制度
- · 干部考察预告办法
- · 定西小学微机教室管理责任书
- · 村财务管理制度
- · 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