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第十二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方案
6、举办各类推普竞赛活动(其中个别活动可以安排在十八至十九日进行,具体内容待定)
7、国家和省领导,各地级市和部分高校有关领导、语委干部考察检查和观摩活动(两天)
九月十八日上午市政府负责人向国家和省领导,各地级市和部分高校有关领导、语委干部以及我市各县(市、区)有关领导、语委干部介绍我市语言文字工作和推普情况,播放我市推普电视专题片(三十分钟左右),举行全市十二所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授牌仪式;参观考察城区一所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推普活动(具体内容待定);下午考察检查信利公司的语言文字工作情况和推普活动(具体内容待定)。剩余时间参观海丰县红宫红场和彭湃故居。
九月十九日上午考察检查中国电信(中国移动)或汽车总站的语言文字工作情况和推普活动(具体内容待定);下午考察检查市区慈云山公园、海滨大道、妈祖旅游区和红海湾旅游区的推普情况。
要求所有被考察检查单位挂出推普横幅标语。
接送国家和省领导,各地级市和部分高校有关领导、语委干部的两部旅游大巴,各配备一名工作人员(联络员),和一名专业导游,负责介绍xx地区的历史沿革、人文风情、旅游资源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介绍沿途风光景点。
(第十二届推普周组委会办公室负责)
8、九月十九日晚,市政府设宴招待国家和省领导,省内各地级市和部分高校有关领导、语委干部,晚宴后在市科技文化中心举行大型推普文艺晚会,第十二届推普周活动结束(市政府办公室和第十二届推普周组委会办公室负责)
五、其他事项
1、第十二届推普周活动经费由省市共同解决,省教育厅和省语委拨付专项经费,不足部分由市财政安排解决。
2、邀请国家和省领导,各地级市和部分高校有关领导、语委干部在第十二届推普周期间到我市指导、观摩。
3、要求各有关单位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和分工及时开展工作。
4、要求各县(市、区)在第十二届推普周之前及期间,参照本方案组织开展推普宣传活动。
5、市语委办设在市教育局,联系人:
附件:
1、广东省第十二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重点城市(xx)活动组委会成员名单(待定)
2、广东省第十二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重点城市(xx)活动工作小组职责分工及人员名单(待定)
3、第十二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宣传提纲和宣传口号(待定)
xx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