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总结及2017工作重点
一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计生委的精心指导下,我局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努力营造计划生育以人为本的管理模式,切实加强领导、转变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式,完善管理机制,圆满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下达的2010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目标任务,促进了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全面、健康发展。
一、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目前,我区计划生育管理的总人口139024人,比年初增加766人(主要是接管大企业“三不靠”人员和外来流动人口),育龄妇女34480人,已婚育龄妇女27872人。
(一)人口出生情况
2010年10月至2010年9月(下同),我区人口出生计划1400人,实际出生1128人,比计划少出生272人,人口出生率为8.13‰,自然增长率为6.97‰。
(二) 符合政策生育率
2010年10月至2010年9月,我区共出生人口1128人(其中流动人口出生66人),计划外出生6人,符合政策生育率为99.5%。
(三)避孕方法知情选择面
我区辖9个街道办事处、1个镇,计划生育管辖的村级单位70个。目前,已全面开展了规范的避孕方法知情选择,选择面达100%。
(四)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面
自2010年开始,我区逐步推行了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截止目前,所有村(居)委会都开展了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自治面达 100%。
(五)出生性别比
2010年10月----2010年9月,我区累计出生男婴591人,女婴527人,出生性别比为100:112。
(六)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
目前,我区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达88.5%,使用药具人数为22512人,药具应用率达100%,有效率达99.9%,知情满意率达100%,规范的术后随访和药具随访服务率达98%以上。
(七)计划生育“三结合”、“三生”工作
2010年,市下达我区计划新增帮扶户28户,联系户46户,帮带户130户,我区实际落实新增户28户,联系户50户,帮带户152户,超计划26户。与各街道、**镇签订了计生“三生”服务目标管理责任书,“三生”服务户计划72户,实际完成83户。
(八)流动人口管理
2010年,我区共有登记在册流动人口28653人,其中,男性13226人,女性15366人,育龄妇女10574人,已婚育龄妇女8036人。流入人口验证率计划85%,实际达到87%;流出人口ban证率计划90%,实际达到93%。
(九)人均计划生育事业费投入
我区将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纳入了区财政年度预算。2010年我区财政年投入计生经费为70.07万元,人均财政投入计生经费为6.4元,高于市下达给我区的考核指标。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领导重视、责任落实
我区高度重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理念,实行党政领导和相关部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对人口问题进行综合治理。建立健全了计划生育组织领导机构,坚持在每年“两会”期间召开计划生育工作会,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做到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今年,我区召开了高规格的计生工作会,将市下达我区2010年计生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与各街办、**镇签订了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制定了《*区计划生育业务工作目标考核奖惩办法》、《*区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服务管理办法》等,形成了科学管理,量化考核的工作格局。
(二)以人为本,服务群众
我区认真贯彻执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积极落实以免费技术服务为主的各项政策,建立以群众需求为主的决策程序,对计生工作的管理程序、工作态度的满意程度逐步提高。
1、大力营造和谐、温馨的计划生育宣传舆论氛围。一是通过广播、电视、黑板报、宣传栏等宣传媒体,重点宣传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独生子女政策相关规定、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让自觉遵守计生政策的计生户真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使他们在政治上有地位,经济上有实惠,生活上有保障。二是充分利用节假日、世界人口日、《条例》颁布纪念日等节日和“三下乡”活动,深入到农村、街道、社区、市场和单位,开展计划生育宣传、咨询活动。2010年来,全区组织大型计划生育宣传活动6次,各街道(镇)组织计生宣传活动42次,文艺演出12场,发放各种宣传资料38000余份,受教育群众5万余人次。在全区范围内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引导群众转变和树立生育观念,推动了计划生育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2、积极实施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出台了《***市*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农村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对符合奖励扶助条件的独生子女家庭实行了城乡一体化在养老保险制度,并在看病就医、读书升学、参军、就业等方面给予优先优惠。今年我区对29户符合奖励扶助条件的农村计划生育户全额兑现了奖励扶助金。
3、认真落实独生子女奖励政策。按照《**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实施办法》重新制订了《***市*区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的实施意见》,各机关、事业单位及厂矿企业均兑付了独生子女奖励金,1357名城镇低保居民和农村居民则由区计生局在计生奖励专项经费中统一支付了独生子女奖励金。
4、创新流动人口管理模式。按照国家、省、市的要求,建立了全国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实行动态管理,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的异地查询。建立了流动人口信息交换机制,利用党政网,实现了全区各街道(镇)互联互通,共享全国流动育龄人口个案信息资源,真正体现流动人口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原则,形成流动人口管理与常住人口管理一盘棋的局面,全面提升了我区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水平。
5、扎实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认真落实国务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坚持为已婚育龄妇女开展生殖健康知识培训、咨询和 “三查一治”(即查孕、查环、查病、治病)活动,坚持站内服务与站外服务相结合,查环查孕与查病防病相结合,对患病妇女,主动提供治疗和咨询,对非意愿怀孕妇女,帮助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对接受计划生育手术的人员和使用药具的育龄妇女进行随访。育龄妇女接受规范的基本生殖健康服务率达85%,男性参与生殖保健活动和服务人数占接受服务人群的25%。会同区教育局、卫生局,在学校、社区广泛开展青少年生殖健康教育和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扩大了计划生育宣传和受教育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