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办2017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安排
(四)积极反馈信访工作情况,做好信息工作。区信访办以通报、报告单等形式,向区领导和全区各部门及时通报信访问题的发生、处理情况。每月印发《信访通报》,通报我区上访情况,分析热点难点问题,为领导和各部门开展工作提供依据;形成8期《重大信访问题报告单》上报区级主管领导,反映重大信访问题。
(五)抓好疑难信访案件的督查、督办工作,集中解决重点信访问题。在积极排查不稳定因素的基础上,重点案件确立了三级包保,区信访办定期检查办理情况。通过督促、检查,解决了一批疑难信访问题。近期,未发生大批量进京、到省上访事件,到市区集体访得到了有效控制,信访量保持了下降的趋势,保持了我区较稳定的社会环境。
(六)建立“百姓求助快速处理机制共产党员服务队”,保证服务质量。在深入开展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为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结合全区开展的社区共产党员先锋岗工作,将先锋岗作为社区工作点,并入到信访电话网络,有机联动,为社区居民办理求助事项。这样既夯实了网络基础,又拓宽了受理渠道,而且提升了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服务理念。有机联动以来,各社区充分利用区长信访电话网络资源,为社区居民提供服务,解决了大量实际困难,截至五月末全区各社区共处理居民求助4000余件。
二、下半年工作安排
我区国有企业改制正在全面推进,城区房屋改造提速,信访总量仍在高位徘徊,信访工作形势不容乐观。因此,我办下半年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几点:
(一)认真抓好初信初访,尽最大努力将信访矛盾化解在区内。控制集体访、越级访最有效的办法是尽可能地把上访问题解决在发生地,解决在初始信访环节上,这项工作做得好,就会避免问题扩大、矛盾激化,今后一段时间我办将把提高初信初访事件的结案率作为重要环节来抓,扭转重集体访,轻单人访的观念,切实加大初信初访工作力度,防止因忽视处置而导致越级访集体访。重视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到群众中发现问题,把握群众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加以说服、教育、引导,做好与群众间的感情沟通和交流,把思想工作做到心头。从关心人,理解人出发,帮助上访群众认识问题,做到释疑、解惑、顺气,以理服人,以情感人,淡化激烈情绪,避免事态扩大和矛盾升级,使群众心平气和,达到理智、理解的工作效果。
(二)开展重点信访案件集中处理活动。下半年我办将开展一次“重点信访案件集中处理活动”,通过在全区范围内自下而上的排查,疏理出一批时间长、处理难度大的信访问题,实行三级包案,落实责任,加强督办,争取集中解决一批重点问题。
(三)是完善区长信访电话统计指标体系。对各成员单位工作情况和统计数据进行科学分析,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思路,定期上报区百姓求助快速处理机制领导小组,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五是实施示范工程。不断发现、研究、总结各成员单位在实际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对突出典型,组织专门力量全面深入地总结研究,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通过多种形式,推动百姓求助快速处理机制工作可持续发展。
(四)继续深入开展国务院《信访条例》的学习培训。区信访办将下半年国务院《信访条例》的培训重点放在最基层,将组成几个专门培训小组深入到社区、村屯、企事业单位开展培训宣传工作,提高基层信访干部水平,充分利用好信访基层网络,使基层信访干部有能力完成信访工作任务,最大限度的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五)开展信访工作调查研究和信访理论研讨活动。按照省、市信访工作的要求,下半年区信访办将组织一次信访工作调查研究和信访理论研讨活动,结合全面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国务院《信访条例》,紧密联系当前信访工作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努力探索新时期信访工作规律及特点,着力研究和解决当前信访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使信访工作在改革开放、发展经济、维护社会稳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六)依据国务院新修订信访条例继续完善信访工作机制。《信访条例》颁布后,我办对现行规章制度和工作措施进行全面梳理,按照新《信访条例》的要求,将对信访工作制度重新予以完善,建立起明确信访责任主体和问责机制、公开办案机制、法律援助机制,听证制度,完善“双向承诺制度”,重大疑难信访问题听证会制度,复杂信访问题和要案“会诊”制度。加强长效机制建设,逐步构建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