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调研报告
1、建立和完善耕地保护的地方政府评价考核机制。
建议提请省政府建立有效的责任约束机制,限制和规范政府权力和政府工作人员行为,将政府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的责任落到实处,保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一是省政府同各市政府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状》,明确耕地保护的数量、质量等目标;二是建立和完善地方政府评价考核机制,将耕地保护、依法用地情况作为考核地方党政干部政绩的一项重要内容,凡出现重大土地违法违规问题的地方要实施问责制。
2、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分类指导实施“土地换城保”。
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已经两年多的时间,在执行过程中发现了一些问题,也积累了一些经验,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
一是建议对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进行立法。将这项制度列入人大的立法计划,从政府规章层面上升到法律的层面,增强执行这项制度的严肃性和强制性。建议尽快启动《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条例》的立法调研,争取列入本届人大的立法计划。
二是建议提高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并建立保障标准的定期调整机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在持续增加,生活水平在不断提高;比起调研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时的20xx年,居民生活水平也有了很大的提高;最近数月,物价指数CPI持续上升,造成居民的生活支出增加。综合这几方面的原因,为切实做到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必须提高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水平,调高生活补助费和养老金的标准。同时建立保障标准的调整机制,实行定期调整,也可以随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标准的调整而调整。在提高保障标准的同时,相应调整提高征地补偿标准。
三是建议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内的征地实行“刚性进保”。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实施的征地,对被征地农民一律实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实行征地、补偿、保障“三同步”办理,做到应保尽保。仅对大病急需医疗费、大中专生学生急需缴纳学费、户口迁出、领取定期救济待遇或抚恤金等涉及的人员建立退保机制。其他坚持要退保的,经公证放弃后向其发放土地
www.xuehuiba.com 补偿费及劳动力安置费,但要纳入农村养老保险范畴,以保证社会的稳定。四是建议有条件的地方实施“土地换城保”。将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相接轨,有条件的地方在征地时可直接实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目前不能直接实施的,可以作出长远规划,使基本生活保障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逐步接轨。对历史遗留的征地补偿安置问题,也要制定出相应的办法,逐步解决历年来被征地农民中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问题。
五是建立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考核机制。细化土地管理问责的范围,将被征地农民补偿安置和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落实纳入国土资源考核主要内容。
六是建议加大对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的力度,变“被动”的保障为“主动”的保障。通过就业培训,增加被征地农民的就业的机会,防止让被征地农民变为贫民。虽然培训工作以劳动部门为主,各级国土管理部门应该积极给予配合。
通过这些措施,逐步提高广大被征地农民的生活待遇,使农民和城镇居民一样共享改革开发成果。
3、发展“飞地经济”,促进工业向工业集中区集中。
乡镇招商引资来的项目,应进入开发区或统一规划的工业集中区,县对所产生的收益与负责招商的乡镇进行分成,不再搞“村村冒烟”。这样做既有利于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也有利于“三费”的集中治理,保护环境,实现可持续的发展模式,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的体现。
4、用好关于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现代设施农业用地的政策。
国土资源部和农业部对发展高效农业,规模种植养殖用地,已作出明文规定,我们可以用足用好政策,把握好尺度。只要不占用基本农田,不破坏耕作层,不对土地进行固化,可以按照农用地进行管理。同时要注意处理好项目实施者、村组、农户等各方面的关系,更好地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5、做好批而未用土地调整盘活的文章。
部分已经进行农用地转用的土地,因城市规划的调整、项目实施变化等原因,造成已经批准的土地无法使用,形成了土地的撂荒、指标的浪费。近年,省厅调整盘活了一些批而未用土地,使撂荒的土地恢复了耕种,急需开工的项目有了土地,既保护了耕地,又保障了发展,受到地方政府的欢迎。为落实科学发展,创新土地供应机制,建议继续开展调整盘活批而未用土地工作。凡新《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除本年度审批以外的经省政府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土地,确属没有使用的,都可以进行调整盘活。这样既保护了耕地,又弥补了用地指标的不足,符合控制增量,盘活存量的总体要求。
6、大力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鼓励实施先拆后建。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城乡节约集约用地、缓解建设用地供需矛盾的重要途径。苏北在这方面有着优势,户均宅基地面积占地面积较大,挂钩新增耕地的潜力也较大。随着经济的发展,许多农民到了翻建住房的时候,结合新农村建设,规划好,组织好、引导好农民到中心村集中居住,把老的宅基腾出来复垦成耕地。鼓励实施先拆后建模式,复垦的农村建设用地,纳入占补平衡项目库管理,经验收合格,可以实行“增一减一”,由省统一扎口,将建设用地复垦后形成的指标分年度下达给实施项目的地方政府,为工业化、城市化建设拓展空间。同时要注重挂钩规划编制的科学性,适度推进,实行挂钩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7、加大对国土资源信息化、第二次土地大调查的投入。
建议省厅出台有关政策,协调财政等部门,对基层的信息化建设及第二次土地大调查给予政策上的支持,促使国土资源信息化和第二次土地大调查工作和国土管理的其它工作齐头并进。
8、加快有关配套文件的出台。
《江苏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省政府法制办已经完成审核,建议省政府尽快审议出台,以规范各地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行为,引导利用集体存量建设用地,缓解土地供需矛盾,推进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同时建议对现有的政策法规进行清理,对不符合、不适应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法规及时进行修改或出台配套文件,促进国土资源管理各项工作统筹兼顾,实现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