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职务晋级评聘条件
一、评聘条件
(一) 师德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敬业爱岗、有强烈的事业心。
2、热爱学生,尊重学生,师生平等相处。
3、为人师表、道德高尚、严于律己、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教师职务评聘工作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二)工作业绩
1、完成规定的课时要求及学校安排的其它工作量。
2、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有进取精神。
3、能有效促进学生综合素质能力的提高。
(三)教育教学能力
1、具有比较扎实的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课堂教学目标明确,要求适当,重视能力培养,引导学生自主学习,组织教学有条不紊,教学效果明显。任期内,至少有两节校级(含校级)以上的公开课,并附有《课堂教学评价汇总表》和公开课的教案。
2、能根据学生的年龄特征和实际进行教育,教育效果明显。
3、学校、学生对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较为满意。任期内,至少有一次学生问卷调查及评价记录;学年度考核至少有一次优秀,方能申报中级职务。
(四)教育教学研究水平
申报中级教师职务的人员,应具有一定的教育科研能力,任职期间至少有一篇独立撰写的论文在校级(含校级)以上范围内发表或交流。
(五)学历
教师应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六) 任职资历
1、申报幼儿园高级教师职务,其任低一级职务年限不少于五年。硕士学位获得者(职前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不少于三年。
2、申报人的任职资历计算截止至当年12月31日。
(七)外语、计算机
根据当年教育局有关通知为准。
(八)教师资格和继续教育
1、申报人须持有国家教育部颁发的且符合现教学岗位相对应学段(或高一级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
2、教师必须完成《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进修规定》规定的教师职务培训任务,方可申报中级教师职务。
(九)破格评聘
对不具备规定任职资历条件的对象(资历破一年),但确有真才实学,教育教学或教育科学研究的某一方面成绩特别突出的教师,除符合上述规定中的其它要求以外,同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任幼儿园一级职务期间在提高学生学科成绩和发展智力、培养能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获得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观摩竞赛一、二等奖,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观摩竞赛等第奖。
2、承担学校教育科学研究专题,并获得区级(含区级)二等奖以上,市级等第奖或在市级(或高等院校)及其以上级别的刊物上发表过论文3篇,获奖或发表的文章均为独立撰写或第一作者。
3、幼儿园一级职务期间,因教育教学业绩显著而被评为区级(含区级)以上的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青年教师或区、局优秀青年技术拔尖人才。
- · 物理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 · 在K12购买的课件光盘--力学几十个。
- · 各类获奖课件10个
- · Flash课件100多个
- · Authorware和几何画板课件带源码(免费)
- · 我真希望
- · 财务人员职责
- · 德育处年段管理制
- · 电教室使用管理制度
- · 电教仪器使用与管理
- · 中学教师备课规范
- · 学校少先队大队辅导员职责
- · 教科研制度
- · 关注班主任 学校怎么做
- · 中学学生学籍制度
- · 升降国旗制度
- · 学校图书管理员工作职责
- · 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请假、补课制度
- · 工会工作制度
- · 职能部门工作目标责任书-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