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务公开工作制度
为把校务公开工作搞得更好,使校务公开真正做到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厦门市《关于全面推行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福建省校务公开工作检查标准(试行)》特制定本校校务公开工作制度。
一、校务公开例会制度:
1、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校务公开工作。由校长主持,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工作。按照“提出审查、公开、议政、整改”的程序,认真研究校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确保校务公开的真实性。
2、校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每学期至少要对学校校务公开工作情
况进行专项督查,并负责积极推进群众民主议事的实践,提高群众“知校情,参校政,议校事,督校务”的关注程度。
二、校务公开公开制度:
1、校务公开的项目要把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难点,教职工和学生、家长关心的热点,廉政建设的关键点作为公开的突破口,公开内容注意内外有别,上下有别。避免盲目性、随意性,防止形式化、表面化。
2、校务公开的时间,根据校情,教师愿望和要求,采取阶段性(月、季)、年度性公开和定期、不定期公开的方式进行。
3、校务公开的范围及形式分为对内公开和对外公开。对内公开以教代会为基本载体,并通过校务会、校务公开栏(对内版)、教职工座谈会、设立意见箱、监督电话、民意测评等形式公开,对外公开通过校务公开栏(对外版),家委会,学生家长会,座谈会,监督电话,社会调查,领导接待日等形式公开。
三、建立校务公开档案制度:
1、根据教育局《校务公开档案资料目录》进行建档工作。
2、建立校务公开执行档案制度。推行《校务公开明细表》,把每次公开的时间、地点、内容、形式,反馈情况记录在册。
3、进行校务公开(对外)资料,校务公开(对内)资料和校务公开(专项)资料的汇编、归档。
四、检查监督制度:
1、校务公开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
2、校监督小组采取随机抽查、专项检查,并通过监督电话,民意测评,座谈会,将了解到情况进行反馈,通报。
3、校务公开工作列为班子建设,班子成员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年度评优的重要条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