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一中优秀班主任和文明班级考核细则(试行)
[10-16 11:08:58] 来源:http://www.xuehuiba.com 规章制度 阅读:8695次
概要:考试成绩20班级学生在各类型考试中人均总分按年级班级自然排名,第一名20分,第二名19.5分,第三名19分,以此类推。(四)、奖励加分:1、执行学校布置的工作,乐意接受临时任务,并能很好完成任务,酌情加1—5分。2、在各级各类单科竞赛中,学生取得优异成绩,市级的一人次2分,省级的一人次4分,国家级的一人次6分,累计计分。校团委、学生会组织的各类竞赛获得优异成绩的每人次加1分。大型活动以团体为单位的,成绩突出获得表彰的,第一名10分,第二名8分,第三名6分,其他参与获得好评的3分。如该团队是众多班级学生组成的,学生所属班级获得相应等级加分,贡献较大的班级再酌情奖励加分。3、学生中有一定影响的好人好事,酌情加5—10分。4、校运动会成绩年级部班级自然排名,前十名8分,第十一至第二十名6分,第二十一至三十名4分,第三十一至三十九名2分。5、住宿生寝室获得生活部“文明寝室”称号的,一次加2分,累计加分。三、班主任津贴的发放1、班主任津贴以月基本津贴和期末考核奖金两种形式发放。2、班主任期末考核津贴按考核成绩发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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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成绩20
班级学生在各类型考试中人均总分按年级班级自然排名,第一名20分,第二名19.5分,第三名19分,以此类推。
(四)、奖励加分:
1、执行学校布置的工作,乐意接受临时任务,并能很好完成任务,酌情加1—5分。
2、在各级各类单科竞赛中,学生取得优异成绩,市级的一人次2分,省级的一人次4分,国家级的一人次6分,累计计分。校团委、学生会组织的各类竞赛获得优异成绩的每人次加1分。大型活动以团体为单位的,成绩突出获得表彰的,第一名10分,第二名8分,第三名6分,其他参与获得好评的3分。如该团队是众多班级学生组成的,学生所属班级获得相应等级加分,贡献较大的班级再酌情奖励加分。
3、学生中有一定影响的好人好事,酌情加5—10分。
4、校运动会成绩年级部班级自然排名,前十名8分,第十一至第二十名6分,第二十一至三十名4分,第三十一至三十九名2分。
5、住宿生寝室获得生活部“文明寝室”称号的,一次加2分,累计加分。
三、班主任津贴的发放
1、班主任津贴以月基本津贴和期末考核奖金两种形式发放。
2、班主任期末考核津贴按考核成绩发放,发放标准如下:
考核为A等(比例为30%)的,月津贴为120元;B等(比例为40%),月津贴为100元;C等(比例为30%),月津贴为80元。
四、几点说明
1、优秀班主任考评涉及本细则所有内容,文明班级考评涉及常规管理、教学管理、奖励加分中2~5项。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班主任考核津贴不予发放并另行处理,
(1)学生在校园出现重大伤害事故和重大责任事故;
(2)学生参与打架、敲诈、赌博、偷窃,情节严重的;
(3)考核细则中某一项得分为零的,将取消优秀班主任或文明班级的评比。
(4)学生有意损坏公物,情节严重的;
(5)班主任拒不完成学校布置任务或变相不服从学校统一安排;
(6)班主任为获取评比分数弄虚作假或纵容帮助学生考试作bi;
(7)班主任对班级违纪事件处理不当或消极对待或隐瞒不报;
(8)班主任体罚学生,损害学校声誉;
(9)班主任不参加班级集体活动致使秩序混乱,造成不良影响;
(10)班主任私自组织学生订购资料的或擅自组织学生从事有偿家教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评为文明班级
(1)、班级学生有重大违纪行为,严重影响学校声誉的;
(2)学生屡次违反校规校纪,经教育不改的;
(3)学生故意破坏公物,拒不赔偿的,或无意损坏长时间不赔偿更换的;
(4)班级在各次考试中,成绩排名在年级部后5名的;
4、由于新校是住宿制管理模式,有的制度还不够完善,有的是在管理过程中发现问题而有针对性的建立新的制度,一切以向班主任广而告知为准,以制度执行后记录为依据。
5、本办法在操作过程中需全校教职工的紧密配合,在遇到操作细则所涉及的有关问题时,要及时向校有关行政部门反映。
6、检查人员要认真负责,对照职责认真做好检查记录,为学校对班主任考核提供依据。
7、未尽事宜由校长室、学生处会议研究决定。
8、本细则解释权属校长室、学生处。
本细则从2010年3月31日(第七周)起试行。
考试成绩20
班级学生在各类型考试中人均总分按年级班级自然排名,第一名20分,第二名19.5分,第三名19分,以此类推。
(四)、奖励加分:
1、执行学校布置的工作,乐意接受临时任务,并能很好完成任务,酌情加1—5分。
2、在各级各类单科竞赛中,学生取得优异成绩,市级的一人次2分,省级的一人次4分,国家级的一人次6分,累计计分。校团委、学生会组织的各类竞赛获得优异成绩的每人次加1分。大型活动以团体为单位的,成绩突出获得表彰的,第一名10分,第二名8分,第三名6分,其他参与获得好评的3分。如该团队是众多班级学生组成的,学生所属班级获得相应等级加分,贡献较大的班级再酌情奖励加分。
3、学生中有一定影响的好人好事,酌情加5—10分。
4、校运动会成绩年级部班级自然排名,前十名8分,第十一至第二十名6分,第二十一至三十名4分,第三十一至三十九名2分。
5、住宿生寝室获得生活部“文明寝室”称号的,一次加2分,累计加分。
三、班主任津贴的发放
1、班主任津贴以月基本津贴和期末考核奖金两种形式发放。
2、班主任期末考核津贴按考核成绩发放,发放标准如下:
考核为A等(比例为30%)的,月津贴为120元;B等(比例为40%),月津贴为100元;C等(比例为30%),月津贴为80元。
四、几点说明
1、优秀班主任考评涉及本细则所有内容,文明班级考评涉及常规管理、教学管理、奖励加分中2~5项。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班主任考核津贴不予发放并另行处理,
(1)学生在校园出现重大伤害事故和重大责任事故;
(2)学生参与打架、敲诈、赌博、偷窃,情节严重的;
(3)考核细则中某一项得分为零的,将取消优秀班主任或文明班级的评比。
(4)学生有意损坏公物,情节严重的;
(5)班主任拒不完成学校布置任务或变相不服从学校统一安排;
(6)班主任为获取评比分数弄虚作假或纵容帮助学生考试作bi;
(7)班主任对班级违纪事件处理不当或消极对待或隐瞒不报;
(8)班主任体罚学生,损害学校声誉;
(9)班主任不参加班级集体活动致使秩序混乱,造成不良影响;
(10)班主任私自组织学生订购资料的或擅自组织学生从事有偿家教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评为文明班级
(1)、班级学生有重大违纪行为,严重影响学校声誉的;
(2)学生屡次违反校规校纪,经教育不改的;
(3)学生故意破坏公物,拒不赔偿的,或无意损坏长时间不赔偿更换的;
(4)班级在各次考试中,成绩排名在年级部后5名的;
4、由于新校是住宿制管理模式,有的制度还不够完善,有的是在管理过程中发现问题而有针对性的建立新的制度,一切以向班主任广而告知为准,以制度执行后记录为依据。
5、本办法在操作过程中需全校教职工的紧密配合,在遇到操作细则所涉及的有关问题时,要及时向校有关行政部门反映。
6、检查人员要认真负责,对照职责认真做好检查记录,为学校对班主任考核提供依据。
7、未尽事宜由校长室、学生处会议研究决定。
8、本细则解释权属校长室、学生处。
本细则从2010年3月31日(第七周)起试行。
合肥一中(滨湖新校)
2010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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