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安委会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四、加强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
一是搞好全县各级领导、安全生产管理干部及重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培训。今年我们在各乡镇、主管部门对所属干部和企业负责人进行全员教育培训的基础上,还专门组织了全县所有二级班子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培训班。通过培训,普遍增强了安全生产意识和抓安全生产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各级干部能够学法、知法,熟练运用法律开展工作。二是结合实际加强职工的安全知识培训。加强了对企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执法检查,督促企业按照要求认真搞好上岗前、作业中等环节的安全教育,增强了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三是继续加大了对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力度。我们把落实持证上岗作为预防事故的重要内容,加大了对违反持证上岗规定的查处,并在上半年共开办各种培训班13期,培训特种作业人员980多名,进一步提高了关键工作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
五、认真开展各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一是搞好交通安全整治。交通、交管、安监局等部门按照计划联合行动,在搞好平时监管的基础上,及时对县域内现有5家客运公司、1656家(含个体)货运企业、1382辆货运汽车,149家汽车修理企业在安全方面存在的用电设备未采用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消防器材配备不足、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及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缺乏可操作性等情况进行了认真的监督清理和严格整治,取得了明显效果。
二是对强化了对化学危险品的专项整治。结合实际,根据各不同时期情况,县安监局、公安局、环保局等各职能部门按分工职责,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要求,对64个危险化学品和危险物品经营单位存在的部分经营单位法人在安全问题上侥幸心理比较严重、未办理各种手续和经有关部门验收而擅自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比较混乱等问题,多次召开协调会,密切协作,联合执法,使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解决了存在的绝大多数安全隐患,杜绝了生产安全事故。
三是把非煤矿山作为重点进行综合整治。针对我县非煤矿山企业采矿点分散的特点,安监局、公安局等部门及各乡镇采取了强有力措施,对县域内非煤矿山企业存在的个别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安全设备设施投入不够、职工缺乏自我保护能力、管理制度建立不规范进行了进行清理整顿、安全评估和专项整治,逐步走上了标准化、规范化的道路,并对现有企业进行了严管严控,大幅度改善了安全条件,上半年杜绝了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四是对建筑业进行了安全整治。目前我县共有建筑施工工地222项,建筑面积236.14万平方米。针对全县建筑施工企业存在的工程基建手续不齐,施工现场脚手架、作业面、临边防护等达不到标准、规范的要求,配电箱数量不足、未达到三级配电三级漏电保护标准或设备外皮未采用可靠接零保护等主要问题,从年初开始,建委、安监局等单位主要领导带头,从加大安全投入、健全完善各项安全设施和措施、推进建筑业安全管理规范化工作入手,严肃查处违章指挥、无证上岗、违规操作等违法行为。上半年共实施检查502次,对所有在施工地进行了严格执法和监管整治,改善了建筑业安全生产条件,基本消除了各类安全隐患。
五是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进行了整治。我县现有一星级以上旅游宾馆饭店24家,旅游景区25家;营业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商场超市22家,家具城4家,较大批发市场5家。为彻底消除以往存在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缺乏可操作性、从业人员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上岗作业等、防护设施不符合规范要求、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安全疏散通道不畅通、乱拉电线、建筑防火分区不符合要求、灭火系统失效、市场吃住销一体、管理松懈和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等安全隐患,县公安消防大队、安监局、商委、旅游局等部门重点对全县人群密集场所进行了多次严格的集中专项整治,尤其加大了对火灾隐患的治理力度,严格落实了各项安全预防措施,消除了各类重大隐患,极大改善了安全条件。
七是开展了特种设备的专项整治。为加大对全县特种设备的管理和监控,消除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部分企业安全意识差、管理不规范;消防器材配备不足、未按规定持特种作业证上岗、未经检测私自投入经营使用等问题,县质检局、市政管委等加强了动态监管,及时开展了对气瓶充装单位的执法监管、对压力管道的定期检验和使用登记规范和对电站锅炉产品的定期检验工作,并强化了对流动式起重机械的安全监察,切实消除了安全隐患,有效防止了重、特大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
八是对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及时进行了安全整治。公安局、安监局、工商局等监管部门通过加强对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破器材等的生产、包装、储存、运输、销售、使用等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和组织开展民爆器材专项检查,规范了安全防范的标准要求,落实了“人防、技防、设施防”的措施,增强了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增强了事故预防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全面提高了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防止了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