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技师培养倍增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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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省政府“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的战略部署,结合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的通知》(苏政发〔20xx〕25号)和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高技能人才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十一五”规划纲要的通知》(苏人才高办〔20xx〕4号)确定的目标任务,为加快推进我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特别是技师、高级技师的培养工作,在全面完成三年三万六千新技师培养计划的基础上,从20xx年到20xx年,在全省组织实施“新技师培养倍增计划”。
一、指导思想
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新技师培养倍增计划”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人才强国战略,把职业能力建设放在首位,发挥政府指导调控作用和市场调节作用,使高技能人才质量快速提升,数量快速增长。在实施培养倍增计划的实践中,推动观念更新,政策完善,机制创新,把技能培养、考核评价、岗位使用、竞赛选拔、技术交流、表彰激励、合理流动、社会保障等工作环节抓实,形成有利于高技能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制度环境与社会氛围,推动技能劳动者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和发展壮大。
二、目标任务
进一步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加快培养一大批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和知识技能型高技能人才,逐步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高、中、初级技能劳动者比例结构基本合理的格局。实施新技师培养倍增计划,“十一五”期间,全省新培养技师、高级技师10万人,并按新技师培养数3-4倍的比例加大对高级工的培养,到20xx年底,全省的技能劳动者总量达到600万人,高级工水平(含)以上的高技能人才占比达到30%左右,其中技师、高级技师占比达到5%以上,并带动中、初级技能劳动者队伍梯次发展。
--企业目标。到20xx年,全省重点发展的优势产业、重点领域服务业和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技能劳动者持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比例达到80%以上,其中,取得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技能,含)以上证书的高技能人才占比达到40%以上,技师、高级技师占比达到10%以上。
其他企业技能劳动者持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比例达到60%以上,其中,取得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技能,含)以上证书的高技能人才占比达到30%以上,技师、高级技师占比达到7%以上。
--职业院校目标。到20xx年,全省各类职业院校专业教师持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比例达到90%以上,其中,取得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技能,含)以上证书的占比达到60%以上,技师、高级技师占比达到30%以上。
--机关事业单位目标。到20xx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技能劳动者中,具有高级技能(含)以上的高技能人才占比达到45%以上,技师、高级技师占比达到10%以上。
其他合同制技能劳动者持有资格证书的比例达到85%以上,其中,取得职业资格三级(高级技能,含)以上证书的高技能人才占比达到40%以上,技师、高级技师占比达到7%以上。
三、主要内容
(一)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职工培训制度。结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动建立和完善企业职工培训制度,将企业职工培训纳入企业发展总体规划。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要将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成效,作为企业经营管理者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目标管理,为职工创造主动学习、终身学习生产技术技能的良好环境。积极支持、推动和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加大人力资源开发的投入,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要结合本行业生产、技术发展趋势以及高技能人才队伍现状,做好需求预测和培养规划,组织好行业内高技能人才的培训、交流和服务。
(二)建立高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培养制度。紧密结合行业、企业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建立学校和企业联合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制度,推动企业和职业院校联合培养高技能人才。通过建立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企业行业和职业院校代表,以及有关方面专家组成的高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培养协调指导委员会,强化职业院校和企业的联系。指导职业院校紧密结
www.xuehuiba.com 合企业高技能岗位要求,对应国家职业标准,确定培养目标,改革教学模式,调整教学内容,实现学校教学与企业需求紧密结合。引导职业院校在进行学制教育培养后备高技能人才的同时,积极承担企业职工高技能人才培训任务。鼓励企业结合高技能人才的实际需求,与职业院校联合制定培养计划,为学校提供场地,选派实习指导教师,吸收学生参与技术攻关。(三)建立和健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创新模式,改进方法,加快建立健全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业绩和贡献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知识水平的高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完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进一步突破年龄、资历、身份和比例限制,促进高技能人才成长。鼓励行业企业和地方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技能竞赛、技术比武,选拔企业急需的高技能人才,拓宽技能人才成长渠道。总结推广企业在生产服务过程中进行技能鉴定的工作模式,推行生产现场能力考核与工作成果业绩评定相结合的技师评价方法,拓宽技师成长通道。大力加强技师学院建设,实施预备技师培养考核制度,培养后备高技能人才。引导职业院校积极推进以高技能人才为培养目标的教学改革,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企业需求,调整专业和课程设置,加强技能训练,在职业院校中大力推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双证书”制度。
四、保障措施
(一)抓好既有相关政策的落实和制度创新。要加大国家和省在推进高技能人才工作中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落实的工作力度,特别是要贯彻好《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苏办发〔20xx〕28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等10部门关于〈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xx〕27号)两个文件,逐项逐条落实在培养、评价、使用、选拔、交流、激励、流动和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引导和鼓励用人单位完善培训、考核、作用与待遇相结合的激励机制。指导企业建立和落实职工凭技能资格得到使用和提升、凭业绩贡献确定收分配的机制,促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与企业劳动工资制度的衔接。建立和完善以政府奖励为导向、单位奖励为主体、社会奖励为补充的高技能人才奖励制度。对为国家和社会做出杰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给予相应的精神与物质奖励,并参照高层次人才有关政策确定相应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