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塘中学章程
第二十六条 学校坚持总务工作为教学服务,为教育科研服务,为师生生活服务的原则。坚持教育性原则和讲求实效的原则。
第二十七条 学校经费来源以政府财政拨款为主,以多方筹措为辅。
学校按照上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确定的基础上和收费标准,向学生收费,每次收费均发告家长书,增强收费工作的透明度,让家长了解学校依法收费项目。
学校依法向社会募集办学资金并接受社会组织和个人对学校的捐赠。
第二十八条
坚持艰苦奋斗,勤俭办学的原则,合理使用资金。搞好经费的预算、执行和决算。坚持统筹计划、保证重点、照顾一般、严格把关的原则,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第二十九条
建立健全财务制度。严格遵守国家制度和财经纪律,并接受政府职能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和监督,学校票据支付实行三个签字,校长审批制度。
第三十条 学校制订校园建设整体发展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合理地进行基本建设和维护管理。
第三十一条 建立校产管理制度,加强校产管理。
第三十二条 学校开展勤工俭学活动,依法兴办校办企业,其收入用于扩大企业再生产,提高教职工福利水平和补充学校办学经费。
第三章 民主管理和保证监督
第三十三条
学校党组织对学校教育实施政治领导,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保证监督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对学校发展规划、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方案、重要人事安排和工作安排等涉及方向、政策、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参与决策。党组织通过领导教代会、民主党派和群团工作等发挥重要作用。
第三十四条
实行校务公开制度。校务公开的基本内容为:学校办学方向、规划和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重大事项;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涉及教职工权益的重要事项、学校重要财务收支情况和教职工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
第三十五条 建立评议、考核干部制度。每年通过召开座谈会和无记名测评等方式评议学校干部。
第三十六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依靠教职工民主管理学校的基本制度和基本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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